九十二 听说有人不相信我的存在-《囚唐》
第(3/3)页
他以走起路来,头盖骨便发出碰撞声,像某种招魂的铃音。
他五官轮廓鲜明,是北方游牧民族典型的长相。
是突厥吗?
人类对于异域民族或多或少会有“脸盲症”,比如北方游牧民族,他们相互之间凭相貌就可分辨出不同的民族,但要汉人去看,却都长得差不多。
闫寸的第一反应是突厥,因为突厥最为彪悍,且与大唐正处于剑拔弩张的关系。
但仔细看过,又觉得他们的穿着装饰不像突厥人。
这些想法不过电光火石之间,闫寸并没有花太多时间纠结,他一抬手,勒住了魏徵的脖子。
“你耍我。”闫寸道。
魏徵不理他,只冲那包围圈的首领道:“我已将人骗来了!”
“你干得不错。”腰上挂着头骨的首领回话道。
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包围圈内的两人,像在看两只角力的羚羊。
“我说话算数,你将他骗来,就放你走。”他指了指闫寸,笑道:“只要他饶了你。”
魏徵的嘴唇发着抖,他知道闫寸不可能饶了他。
闫寸随时可能丢了性命,全是拜他所赐,恐怕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。
没有想象中的气急败坏,闫寸很平静。
他只是问道:“他们抓了你们?”
魏徵点点头。
“他答应放你,条件是你将我骗来?”
魏徵又点点头。
不知是不是因为羞愧,魏徵不敢开口跟闫寸对话。
下一刻,闫寸朗声道:“我放他走!”
说着,他松开了勒在魏徵脖子上的手臂。
?“什……什么?!”魏徵不可置信地在脖子附近摸索一圈,似在确定闫寸的话。
他又使劲眨了眨眼睛,还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。直到各路感官都告诉他这是真的,他终于狂喜起来。
“谢谢……谢谢……”他冲闫寸连连拱手,“那我就……”
我就溜之大吉了,这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那就不说了吧,魏徵可不想死于话多。
他缩着肩,勾着背,脚底抹油地朝着包围圈外跑去。脚下跑着,心里还在安慰自己:这也不算害人,闫县尉也可以骗个人脱身的嘛。
“嗯?”头骨首领也很困惑,他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。
但不能放人走的立场却很坚定。
他迅速抬起右手,做了个握拳的动作。手下会意,拦住了魏徵的去路。
魏徵被魁梧的胡人一吓,坐了个屁股蹲儿,引得胡人们一阵低声嘲笑。
果然。
闫寸在心里肯定了自己的猜测。
若诚心放人,又何必这样玩弄?
先给人希望,要实现希望就别做人了,去做害人的恶鬼吧。
待你丢掉了做人的准则和尊严,又将希望彻底掐灭,让你深陷得不偿失的深渊,从此不人不鬼。
毫无人性。
闫寸对这群胡人有了最基本的评价。
这样的敌人最可怕,他们不仅不按套路出牌,还毫无弱点。连人性都丢了,他们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??好在,头骨首领现在不太想杀闫寸。
他似乎对闫寸很感兴趣。
“你知道我不会放他?”头骨首领问道。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是个聪明人。”
闫寸差点顺口再接一句“知道”,但他忍住了。和魏徵一样,他也不想死于话多。
组织了一下语言,闫寸开口道:“聪明人能替你的办的事,比蠢货多得多,聪明人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。”
“可聪明人最喜欢出尔反尔。”
“那就看你用人的本事了,”闫寸故意激他:“你难道没有本事用好我?难道没有本事不给我出尔反尔的机会?”
“哈哈,”头骨首领对身边一名手下道:“你看他自作聪明的样子。”
手下们又发出了嗤嗤的笑声。
“我不是来用你们的,我是来杀你们的。”胡人首领抬起了摩挲着头盖骨的手,挥手,“你这么聪明,我很想拿你的头盖骨做酒杯。”
众手下开弓抽刀。
闫寸亦握住了腰后的刀。
这场硬仗,怕是躲不过了。
第(3/3)页